- · 《文艺生活(艺术中国)》栏[06/29]
- · 《文艺生活(艺术中国)》投[06/29]
- · 《文艺生活(艺术中国)》征[06/29]
- · 《文艺生活(艺术中国)》刊[06/29]
文艺圈让抄袭剽窃者一直赢下去, 谁还会费尽辛
作者:网站采编关键词:
摘要:子曰:“始祖无后顾之忧。”虽然对此有很多解释,但我个人同意其中一个:比喻第一个做坏事的人或坏习惯的先驱。我们今天的话题与文坛的两位“始作俑者”有关! 前段时间,郭敬
子曰:“始祖无后顾之忧。”虽然对此有很多解释,但我个人同意其中一个:比喻第一个做坏事的人或坏习惯的先驱。我们今天的话题与文坛的两位“始作俑者”有关!
前段时间,郭敬明和于正,与数百名影视从业者联手,为吃瓜群众呈现了一系列波折。该剧一开始就由数百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郭和于。是多次媒体讨伐和新华社、央视等中央媒体的承认而改变的。最终以郭和于的道歉告终。在酝酿过程中,很多人都希望郭和禹被永久封杀。说实话,我也是这么认为的。
既然是一波三折,请各位评委不要着急,我先抚摸一下。
2020年12月21日,就在郭敬明执导的电影《清雅记》即将上线之际,111编剧、导演、制片人、编剧联合发布了一封信“一些影视从业者给媒体《公开信》直指有抄袭的于正和郭敬明,并指出这两人现在在综艺节目中进行话题炒作,呼吁不要为抄袭和侵犯知识产权提供舞台,并尊重和保护原创作品。
这份联名名单非常豪华,包括琼瑶、舒欢、王海林、白以聪、高群书等知名影视从业者。当然,这些人并不是全部。或许是他们得罪了圈内太多人。也许他们的行为引起了公众的愤慨。第二天,名单增加了45人。算上第一批,共有156人参加了抵制郭玉的活动。
郭和于之所以能引来百余名影视同仁的吐槽吐槽,是因为他们的两个老案例:2003年,郭敬明的《梦中的花,你知道多少》一书被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发。终审判决抄袭作家庄宇的《内外圆》; 2014年,于正的《宫锁连城》被法院判决侵犯琼瑶作品《梅花》的改编权。
说到这里,可能有朋友会说,无论是文化界,还是文坛,抄袭的编剧和导演不光是郭和于。你怎么能称他们为“发起者”?的确,他们不是第一个抄袭别人作品的人,但如果非要说不为抄袭道歉,他们还是可以通过抄袭的恶名一路走红。郭和于绝对是第一个。应当理解,两案法院均裁定败诉,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。然而,在去年12月31日之前,郭和于同意支付赔偿金并拒绝道歉。
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电影和电视界第一次如此大张旗鼓地批评个别人群。一般人都已经慌了,但郭和羽却一点都不慌,也没有回应,更别说道歉了。至于原因,无非是背后的资本支持。也就是说,他们两个既能导演又能剪辑,也有新老明星想要走红,最重要的是有资本“爸爸”来投资,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对付圈内人抗拒,关键是我自己玩。 .
不过,接下来的剧情绝对超出了郭和宇的预料。在内部人士联合抵制后,大量自媒体向郭敬明开火。 12月24日,新华社继续追问,谁在为“坏艺人”提供舞台?粉饰“坏艺人”的媒体应该承担什么责任? 12月25日,人民日报账号夏克道发问——“影视抄袭抄袭怎么能成为榜样?” 》,直接批评郭和于;12月30日,央视跟进此事,批评跟风、抄袭、侵权、盗版等行为...
到此,我相信我不需要再举例了。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会知道,在圈内人联合抵制、中央媒体参与的节奏下,郭和宇就算铁石心肠,也只能轻声劝服了。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于是,2020年最后一天,郭敬明就抄袭向庄宇道歉,于正也向琼瑶道歉。
说实话,如果郭和俞在联合抵制之初就道歉,我还相信他们是真的悔改了,但中央媒体介入后,他们拒绝遵守法院对这么多人的裁决年。向原作者道歉的郭敬明和于正立即道歉。我更愿意将这种行为理解为“危机公关”或“妥协作为最后的手段”。因为那样的话,不道歉就意味着永远没有回头的日子,过去的地位和名声将一去不复返。在这种情况下,道歉有多少是真正的忏悔?利润是多少?
打击盗版、惩治抄袭、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进入新世纪后全力推进的法治内容。在影视文坛,抄袭风潮并未得到有效遏制。郭敬明和于正是抄袭的典型代表。虽然他们的行为令人作呕,但他们的职业生涯并没有因为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而毁于一旦。相反,他们的作品在城市中仍然很受欢迎,可以得到资本的支持。结果你骂你我抄我。为什么只怕被骂?骂人发财,骂人炒作,越骂越热。什么原因?法律处罚不到位!
以郭敬明、于正未向作家庄宇、琼瑶公开道歉为例。公开道歉是法院的裁决。这是一个严格的法律裁决。不能说赔偿已经兑现。法院的两项判决,在执行上,不能少,不能有歧义!只有这样,才能向社会发出“保护知识产权”的强烈信号:抄袭抄袭是违法的! “大抄天下文章,看能不能抄”的老黄历已经过时;只要脸皮厚,吃饱的时代就结束了!在法治时代,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社会的共识。同样,保护原创作品、保护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成为文坛的主流意识。
文章来源:《文艺生活》 网址: http://www.wyshzzs.cn/zonghexinwen/2021/0626/1627.html